为躲酒驾处罚谎称吃了荔枝
编辑:admin 日期:2018-08-10 09:04:04 / 人气: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杨兴 通讯员 王东宇)被交警发现涉嫌饮酒驾驶,男子谎称自己吃了荔枝,对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有异议。男子要求进行抽血检验,最终,他还是因酒驾被依法处罚。
8月4日20时22分,辽阳交警白塔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硝堡街与新华路交叉口执行查缉酒驾行动,民警对一辆悬挂辽K82CXX的白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闻到驾驶员刘某一身酒气,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为3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刘某和机动车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刘某,辽阳市白塔区人,持有B1B2驾驶证。民警依法告知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刘某矢口否认自己喝酒了,谎称自己吃了苹果和荔枝等水果,对呼气式酒精检测值存在异议,要求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
根据刘某的要求,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进行采集血样并送检,检测结果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刘某于8月7日到白塔大队接受处理。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说:“我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吃荔枝容易‘酒驾’,当时抱着侥幸心理,就说吃了荔枝,其实是当天午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最后,民警对刘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同时驾照降级处理。
交警提醒:吃荔枝、藿香正气液、蛋黄派、腐乳等食物后立即做酒精检测,酒精含量确实会上升,可能会达到酒驾标准,若是因此“被酒驾”,驾驶员可以向执勤民警说明情况,一般在进行首次测试几分钟后再检测或者经过血液检测,检测的数值会是正常值。但若是真酒驾,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谎称吃过上述食品来掩饰,因为那是绝对不可能蒙混过得了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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